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文件
番教通〔2013〕222号
关于推荐评选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
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幼儿园)、星海青少年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广州市纪委关于《建设廉洁文化引领工程实施意见》(穗纪办字〔2012〕24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番教文〔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评选命名一批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全区教育系统符合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的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可以申报。
二、评选标准
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方案》(番教文〔2013〕19号)的精神(附件1)以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考评细则》(附件2)的要求,严格进行评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真正把廉洁文化进学校导向作用发挥好的单位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时间、程序
(一)认真做好自查及推荐工作。按照区属学校自查申报及教育指导中心推荐申报(原则上至少1所)的办法,于10月30日前,申报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单位要认真填写上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3)。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进行初选评审,并于11月5日前将初选评审通过单位的《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表》上报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陈振华,电话:84641691)。区属学校(幼儿园)申报直接上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表》,由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11月10日前,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示范学校创建单位的名单。
(二)11月20日前,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形式,加强对申报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依据《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对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单位,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评审意见,提交局党委审定。对通过评定的学校给予发文通报,并于年底前召开表彰会议进行命名、授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幼儿园)、星海青少年宫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对照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标准,认真做好申报评审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系统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宣传发动。
(三)切实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工作,不断提升建设水平。经评选命名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单位,可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分。同时,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不能长期坚持、持续发展并存在问题的单位,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上报局党委研究,予以摘牌。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
2.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考评细则
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表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4日
(联系人、电话:陈振华,84641691;曾伟杰,84641631)
附件1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廉洁文化
进校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
一、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学校“七有”
(1)有符合学校特点的廉洁理念和规划;(2)有开展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工作者廉洁从教活动;(3)有把廉洁文化融入校园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活动;(4)有利用办公场所、报纸、刊物、板报、广播等开展廉洁文化宣传;(5)有校园廉洁文化主题景观;(6)有本校特色的原创廉洁文化作品;(7)有廉洁教育内容的教材和课程。
二、“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
(1)出一期以“敬廉崇洁”、“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为主题的黑板报;(2)读一本有关清正廉洁故事的书,结合自身心得体会撰写一篇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廉洁故事,并开展征文比赛;(3)开展一次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度电、节约一粒米”为主题的活动;(4)开好一次以“敬廉崇洁”、 “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为主题的班会;(5)开展一次收集古今中外清正廉洁故事、格言、图片和漫画活动,并进行评奖和集中展览;(6)收看一部反腐倡廉内容的影视片或电视节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印发 |